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衡水園博園游客團體意外傷害保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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衡水園博園游客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比選公告 1、比選前置條件: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合法的工商經營單位;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,具有良好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,具有本次比選項目的經營范圍,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場地、設備和技術能力,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。 2、項目簡介 項目名稱;衡水園博園游客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項目地點:衡水園博園 項目規模:本次比選為采購衡水園博園游客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服務,選取保險服務機構 1 家 資金來源:全部財政資金 服務需求: 團體意外傷害保險(意外死亡、傷殘、燒傷):36萬,猝死:1 萬元;意外補償團體醫療保險(意外醫療費:5 萬元,救護車急救費:1 萬元);意外住院定額給付團體醫療保險:住院定額補貼 100 元/天。 3.比選資格和報價 3.1 申請人需具備獨立法人資格,并在人員、設備、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。 3.2 沒有被限制申請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時申請的情形; 3.3比選人被“中國政府采購網”、“信用中國”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、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、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,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比選活動。(以比選現場查詢為準。比選現場采購人將對其進行網上查詢,如存在違規信用記錄的,則不能通過資格審查) 3.4費用:參加比選單位所報總價不超過19萬元。 3.5投保期限:自保險合同簽訂之日起,止于2021年12月31日二十四時。 4、比選文件的遞交: 4.1 比選文件遞交時間:2021年3月01日上午9點前。 4.2 疫情期間不接受現場遞交文件,不參加現場比選,將比選文件直接郵寄至衡水市桃城區紅旗大街618號衡水市園林中心205房間。 4.3 逾期未郵寄的或者未郵寄至指定地點的,不予受理。 4.4 比選文件包括: (1)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(必須提供); (2)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(必須提供); (3)近3年內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和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和不良記錄承諾書(格式自擬,法定代表人簽字、蓋公章)(必須提供) (4)報價單(格式自擬,加蓋公章,必須提供) (5)服務方案 (6)理賠方案 (7)理賠及償付能力相關報告 (8)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 (9)類似業績(協議或者合同復印件,加蓋公章) 4.5 比選單位郵寄比選文件時必須在快遞單上注明單位全稱和項目名稱。如未注明,無法確定投標單位和項目名稱,將視為無效處理。 5、中選單位因自身原因不簽訂合同的,禁止其參加衡水市園林中心以后所有的比選業務。 6、評審和選擇: 比選人于 2021年3月01日9點50分,對收到的比選文件按規定進行評審,經評審符合要求且綜合得分最高的申請人即為該項目中選單位。 7.比選人信息 比選人:衡水市園林中心 地 址:衡水市桃城區紅旗大街618號 采購項目聯系人:于雙民 13333180966 比選項目聯系人:張衛國 0318-2196956 189318351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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